北夏夏 证明:她是我女友 的评价

北夏夏
2018/7/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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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为荣耀畅玩4X
你的陈述是:
你说自己在QQ上认识的女朋友,网名叫爱丽丝。在你口中,她是一个喜欢海豚的漂亮女孩。你们在今天的12:40来到这里然后被检查。你喜欢称呼她为小傻瓜。你声称,你们是通过出租车碰面的。在情侣酒店里面,你说你们刚才在吃饭,我们没有发现她最常用的化妆品雅诗兰黛。你清晰的记得你们交往了276天。她的名字雪丽也深深印在你的心里。她是一个喜欢运动的女孩,最喜欢的运动是乒乓球。她今年已经22岁了,是一个聪明的北京女孩,也是一个迷糊的护士。因为你跟女友联系很频繁,你记得她的手机尾号是2349。这次约会,她身上还带着护照。你介绍,她有一个有12口人的美满家庭。
你的答案是:<color=blue>26</color>
你的回答与之前的不匹配。
这是你之前的答案:<color=red>22</color>
惩处:行政拘留
啊,不行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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