奋战火柴人2

奋战火柴人2

8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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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趋势
8.92388个评价
长评15 游戏时长 1h+好评中评差评有趣好玩537 操作流畅117 画面优秀41 音效动听22 轻松护肝6 操作体验48 玩法设计40 运行稳定性22 音效音乐14 氪金付费4 资源获取3 画面视觉3 日常肝度2 广告频率1 UI设计1
墨落
游戏时长 3.3 小时
贝贝贝贝 : 前排来打call(。・ω・。)ノ♡
阿勒~
玩过
“近了……”我轻叹一声,手中双拳捏得青筋暴露!
我微微一蹲,透过余光可以略微看见他狰狞的脸,仿佛我和他们结下万代深仇一般。
时间如同凝固了一般,我汗毛咋起,一拳挥出,他那张脸被我打得失去了原有的容貌,一瞬间,他失去了所有的生机。
长呼一口气,看着我那双手沾染了……血呢?
只见我手上鲜血迅速蒸发,那句尸体也渐渐的透明。
他没死……他去到了我看不见的地方……
树叶被风摘下,鸟识相的闭上了嘴,一切都是一副风雨欲来的样子。
“嗖!”风声传来,这次是两道,靠近我的距离速度都是一样的,我索性闭上了双眼。
“时机到了!”我向左边的一人跑去,凌空跃起,双脚一登,他净直向后到去,没有了呼吸,命绝。
借着登力,将身一转,一招童子拜佛,右边的敌人被打的陷入地内。
微微歇息一刻,后面传来地动山摇的声音,抬头一看,此人怒目圆睁,咬牙切齿,似乎要将我撕碎。
我提起双拳,极力打出去,可那是徒劳,他手横在胸间,我不得寸进。
我见攻击被挡,非退仍进,抓住他的手,借势踢向他的小腹,似乎他没有想到我会这么来,猝不及防,他也倒下了。
半跪在地,稍歇,我知道一会还有敌人,两耳极力听着一切能听见风吹草动。
半晌,没有人声,扭头一看,看见一位艳色的佳人,似乎一直在等我回头,可手中的双刀让她看起来并不和谐。
一个扫堂腿带着疾风打去,她微微一笑,在扫堂腿打中她时,蓝光一闪,她不见了。
我左右环顾,依然不见佳人,下一刻,我看见她了,还有一具无头尸体,他脖子上的项链和我的真像,连外面的“My dear”都是一模一样的……
Res子叶 : 文触……在下是服的……
看看 有趣好玩 的人是怎么评价的
最早黑色火柴人是源自2000年朱自强的小小作品系列Flash游戏,关于火柴人确实曾经因为版权有过纠纷。
早前于2003年耐克用了火柴人图案做宣传,就被告侵权并且被法庭受理案件后令耐克赔偿了30万余元人民币。(不过后续几经波折认定耐克没有侵权已经是2006年,30万就不知道有没有又物归原主了)
以下是当时事件节选
在2003年,耐克制作了几套“火柴人”广告。但是,耐克广告中的火柴人外貌与《小小作品》中的火柴人非常相似,因此令朱志强认为版权被侵犯。2004年动画作者朱志强向耐克公司提起侵权法律诉讼,控告耐克公司未经授权,在广告中使用了自己已经注册商标的动画形象,并要求赔款200万人民币。而耐克公司则辩称他们没有侵犯《小小作品》的版权,因为“火柴人”的形象缺乏原创性,应属于公有领域。另外,耐克还声称广告与《小小作品》的题材不同,一个是体育,而另一个则是武打。因此,他们没有侵犯其版权。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最终判决耐克公司构成侵权,并赔偿朱志强30万人民币。
但在2006年的二审中,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朱志强的“火柴棍小人”与耐克“黑棍小人”的这些相似之处多来自于公共领域,不应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除了公共领域部分,法院认可“火柴棍小人”具有独创性,但其独创程度并不高,“黑棍小人”在这部分上并不构成摹仿或剽窃。因此,二审法院驳回朱志强的诉讼请求,并撤销了一审法院认定耐克侵权并赔偿30万元的判决。
陈雨人气玩赏家 : 当时还上了今日说法
左右逢源
游戏时长 46 分钟
Sachi丶蒂亚 : 梗玩的飞起